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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8月2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8月3日起,正式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
消息称,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采取双预告登记模式,由存量房交易双方申办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抵押权人分别办理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待提存资金全部到位后,将预告登记转为正式登记,并注销原抵押登记。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双预告登记及注销原抵押登记均由公证机构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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