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产品的热销,既需要超高人气,也需要好评如潮。不法分子将此视为赚钱的“好机会”,有的通过“刷单炒信”伪造销量甚至直接以此名头行骗,有的则盯着刷好评“大捞一把”。近日,连云港连云警方侦破了一起“网络水军”非法经营案,打掉一个非法刷单牟利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经查涉案流水达4000余万元。
今年4月,连云港市连云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在对辖区电商商户进行日常检查中发现,一家“人气”超高的商户的平台店铺评价存在异常,于是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工作中,民警发现该电商商户通过某平台对店铺进行好评刷单。在对此平台进行数据分析、深度研判后,民警发现该平台和相关管理账号的注册地址均在福建省泉州市,并且在该平台注册的不同平台商户多达2000余个。
△抓捕现场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侦查民警通过对公司的注册信息和刷单流程进行分析,发现涉案资金的最终流向均为福建某公司法人陈某,随后民警围绕陈某进行身份研判、资金梳理。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逐渐查明了该公司法人代表、高管等负责人员情况,并顺线理清公司人员构成,最终确定了一个注册在福建以陈某为首的刷单牟利犯罪团伙。
△作案手机
获悉相关线索后,专案组立即赶赴福建进行深入取证。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办案民警对犯罪团伙成员的活动轨迹及公司内部分工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查。锁定犯罪窝点后,连云警方果断开展收网行动,一举将该犯罪团伙主要涉案嫌疑人全部抓获,现场固定刷单账单、订单2000余份,扣押手机11部、电脑7台、电子存储设备5件,经查此案流水共计4000余万元,非法获利达40余万元。
△作案电脑
“我知道我们的行为是违法的,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在网上刷单赚钱不会那么容易被发现,以后我一定不会再犯了。”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如实供述了其及团伙成员们通过网络平台,为电商商家提供虚假交易、虚假好评等服务,赚取服务费、推广费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平台已被关停,其余案件线索正在进一步侦查、深挖中。
(警方供图 校对 张静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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