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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上海5月16日电 (浦帆)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执委会会同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及沪苏浙两省一市三级八方水利(务)部门,16日联合召开示范区水利(务)领域联保共治创新实践成果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示范区《水利专项规划》《供排水专项规划》《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和《水利(务)领域2023年行动计划》。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地跨沪苏浙两省一市,一衣带水,以水为脉,是典型的江南水乡。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张忠伟介绍,示范区区域河网密布、湖荡纵横,河湖水面率为20.3%,100多条骨干河道,面积50公顷以上的湖泊有76个,有47个跨界水体。
据了解,2022年,示范区地表水优Ⅲ类断面比例较2019年提升21.2个百分点,上升为96.2%,无V类和劣Ⅴ类断面。太浦河水质连续三年年均值稳定在Ⅲ类,淀山湖、元荡等重点跨界河湖水质明显改善,示范区饮用水连续五年达标。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利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人水和谐的生态水网建设全面推进,协调协同的防洪除涝保障体系基本建成,互联互通的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共保联治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体系基本建成,共商共管的综合水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到2035年,示范区“一网+四体系”全面建成,率先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洪涝无虞、水源无忧、生态宜居、诗画水乡”的幸福河湖目标全面实现。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供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分为供水规划、污水规划、雨水规划三部分,明确到2025年,先行启动区市政供水“同网同质同服务”;基本实现城乡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源网厂河(湖)一体化管理;基本建立完善的排水防涝体系。至2035年,规划构建与示范区目标定位相匹配的安全优质、均等高效、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供排水体系。
《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是在示范区治水理水经验的基础上,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联合河湖长制度的经验做法系统集成。《规范》共44条内容,重点明确了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工作内容和要求,分类细化了示范区内各级联合河湖长具体工作职责和任务,详细规范了各级联合河湖长的履职重点和履职方式,创新建立了联合巡河、联合管护、联合监测、联合执法、联合治理“五大机制”。
2023年示范区水利领域具体有哪些工作安排?《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利(务)领域2023年行动计划》聚焦13项重点任务,涉及7项一体化制度创新,6大重点建设项目。7项一体化制度创新不仅包括水利专项规划、供排水专项规划、联合河湖长制3项制度创新成果,还包括示范区幸福美丽河湖建设、示范区水利(务)领域一体化规范、跨界水体水利工程“建管运”一体化机制、加强重点河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4项制度创新举措。6个重点建设项目涉及元荡生态修复和功能提升(三期)工程、淀山湖岸线生态修复(一期、二期)工程、蓝色珠链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二期)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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